【3.15投稿】我是某大学一名大二的学生,2006年11月28日,我和同学去中关村鼎好电子商城买笔记本。经过华硕专卖的时候,销售人员向我介绍,并带我到地下二层B005号(普创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去看。我们选好一款华硕笔记本型号为A8H55JN-DR,我们看了样机并签定了合同。销售人员说让我们先付款再去拿货,我们同意了,刷卡8000元。
我们等待了一个小时,电脑还没有到(等待中我们有向销售员催促,说明晚上7点我们要回学校上课),这时另一位销售人员过来向我们推荐另一款机子(A8SH33M-DR),说这款机子比我们原来所购买的机子各方面性能要好,价格自然也贵因为我们是学生所以优惠,让我们再加300元,还是先刷了卡,我们同意了。
刷了钱等待看机子,等了十几分钟还是没有看到机子,我们又催促了一下,销售人员说有一款比前两款性能还好的高端机A8SH34M-DR,展厅就有货不用去库房拿不用等,价钱可以优惠不变,我们就同意拿来看货。因为我们没有看到样机,我们说如果不满意还是购买第一款看到的机子,销售人员同意了。这时销售员撕毁了我所签的第一款购机子的合同,拿出了一份新的合同让我在购买方上签名,我因先交了钱所以签了名。销售人员一边开机,我一边填合同。当我填到电话一栏时,同学给我打电话,让我回校上课。他问我买了什么型号的笔记本、价格多少,我告诉他型号以后,他说这款笔记本并不是像销售人员说的一样比我们原来所要购买的机子配置好,实际的价格也只有6000多!
我听完电话,要求销售员换回我们原来所购的第一款机子,因为销售人员欺骗了我们这款笔记本的真实性.销售人员不愿意换,说机子已经拆封了,要么退你们400,你们购买这款机子;要么就交一千元的拆封费才退机子,我们不同意,就报警打了110。9点左右民警来了,民警说让我们先拿机子回去,明天到商场的市场部调解,销售员补齐了发票。
第2天我们去调解,我们想换回原来的机子他们不愿意,退机就要交一千元拆封费。协商不成,我们就去了工商局投诉,接待我们投诉的人员说一个行政机关处理过的案子他们不予受理,说价格问题解决不了。我们说销售人员欺骗我们商品的真实性,还有强买强卖,工商局人员让我们找处理的民警,我们就去了公安局让他们提供给我昨晚出警的名单,他们没有提供,让我继续去调解。现在调解不成,工商局和公安局也不管理我应该怎么办?我是一名学生因为这件事我两天都没有上课。人力物力都造成了损失,身心都受到了极大伤害!(Z102)
产品名称:华硕
产品型号:A8SH34M-DR
销售商家:北京普创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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