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打印机,才使用一次,就问题不断,通山县某公司的陈女士百思不得其解。2006年5月22日,通山县工商局通羊分局揭开了谜团。
去年12月30日,因公司业务需要,陈女士便在一熟人王某店中购买了一台某品牌打印机,价格520元。第一次使用就掉墨,陈女士立即向王老板反映。四天后,王老板垫付了140元换了两盒墨才解决问题。可是没多久打印机卡纸,无法运行,王老板说要拿到武汉维修,维修费由陈女士负责,陈女士不同意。
因公司打印业务很多,急用打印机,陈女士便请一位师傅作了检查,结果机子有质量问题,无法修好,最后打印机成了一个摆设。2006年5月18日,陈女士一气之下,向工商通羊分局投诉。
工商部门受理投诉后,对王某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对打印机质量提出了质疑。在事实面前,王某道出了实情。原来该打印机系王某花100多元买的旧货,经过翻新后,便作新货出售,大赚一笔。因翻新技术未过关,所以打印机频频出现问题。最终,扣除王某垫付的140元墨钱,陈女士退回了380元的货款。(Z101)